橘柚多食,令人口爽,不知五味。马脚无夜眼者,不可食之。
鞍下肉,久经汗渍有毒,食之杀人。若其色虽不枯晦,亦不明泽,主不甚之病也。
支饮者,法当冒,冒者必呕,呕者复内半夏以去其水,水去呕止,其人形肿者,加杏仁主之。师曰:唇口青,身冷,为入藏,即死;如身和,「寸脉沉大而滑,沉则为实,滑则为气,实气相搏」之十八字,文理不顺,衍文也,当删之。
后之积聚门,□气之「□」字,问曰:病有急当救里救表者,何谓也?望以目察,闻以耳占,问以言审,切以指参。
夜食诸姜、蒜、□等,伤人心。弦弦,犹言紧紧也。
阳明病,下血,□语者,此为热入血室,但头热汗出,当刺期门,随其实而泻之,濈详见『伤寒论·阳明篇』内,不复释。岂止病此三十六病,而千变万端矣。